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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新传院征集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
2021-04-14 15:02:00  来源:江苏省记协  

日前,中国记协发布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明确以下21所新闻教研机构作为试点报送单位可报送参评作品。

近日,作为试点报送单位之一的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征集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具体如下: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记协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特将征集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

1.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了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2.真诚欢迎全国新闻机构及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向我院提交优秀新闻作品,参评作品刊发的媒体类型和媒体所在地区不限。申报材料须按照评选通知中的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程序须满足评选办法中的规定。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请在中国记协网下载(http://www.zgjx.cn/2021-04/02/c_139854679.htm)。

3.根据中国记协相关规定,我院可推荐报送参评作品3件,其中2件作品要从以下主题中选择: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2)坐着高铁看中国

4.参评作品不得与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或报送其他单位的作品重复。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对于造假、侵权参评作品,一经发现,即予以撤销报送资格并进行公开处理,报送者须自行担负所有责任。所有报送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时间安排

1.即日起,我院开始接受报送,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将于5月中旬对收到的作品进行审看、讨论、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2.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5月10日(以收到快递日期为准)。报送材料须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且务必以顺丰速运方式寄送。请将网络公示用的电子材料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新闻传播学院440办公室

邮编:210023联系

邮箱:zgxwjnju@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6260

 

中国新闻奖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初评委员会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