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2024-09-12 09:14:00  来源:江苏记协  

江苏省记协县级融媒专业委员会章程

2022 年 6 月 24 日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江苏省记协县级融媒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 本会是江苏省记协所属专门工作机构,是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在省记协指导下,服务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专业性组织。成员来自通过省级验收的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融媒体中心。

第三条 本会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全省县级融媒新闻工作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做政治坚定、引领时代、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努力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搭建学习、交流和合作平台,精准推动服务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和发展,建设新时代县级融媒工作者之家,为繁荣全省县级融媒事业作贡献。

第四条 本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江苏省记协(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69 号)。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组织和推动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新时代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县级融媒体新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六条 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研讨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县级融媒新闻工作和媒体融合发展经验,不断提高县级融媒工作者的从业水平。

第七条 研究和探讨县级融媒的运行机制、媒体经营、内部管理、队伍建设、技术革新等,促进事业发展。

第八条 鼓励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写、采制优秀新闻作品,提高新闻质量和宣传水平。

第九条 组织开展新闻作品评奖活动,鼓励县级融媒工作者在内容生产上创新创优。

第十条 针对县级融媒发展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年度发展报告,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一条 研究本省县级融媒体发展的历史。征集、编辑有关县级融媒体发展的年鉴资料。

第十二条 加强与各省、市、自治区相关团体及相关学术组织的联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举办县级融媒体中心文化、体育、联谊等活动,丰富县级融媒工作者的文体生活。

第十四条 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五条 本会由新闻宣传管理部门、记协、省有关单位、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院校等代表担任委员。省有关单位委员人选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后报省记协,县级融媒体中心委员人选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推荐报省记协,高校委员人选经学校党委研究后报省记协。委员任期 2 年。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委员进行调整。

(一)委员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新闻工作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 坚持四向四做,自觉践行四力,有较丰富的县级融媒体专业工作经验、较高理论和专业水平。

4. 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团结广大新闻工作者,热心记协工作,业内外公认好。

(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参加本会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2. 参加本会活动;

3. 执行本会决议;

4. 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5. 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六条 本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秘书长 1 名、常务副秘书长1 名、副秘书长 6 名。

第十七条 本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 委员离开推荐单位时,由原单位推荐接替人选,经主任办公会议表决确认。委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主任办公会议表决通过,取消其委员资格。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九条 本会全体委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 1 2 次。

全体委员会议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全体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全体委员会议之外,可不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可根据主任委员提议,邀请专业人士、有关单位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办公会议的职责是:

(一)筹备全体委员会议;

(二)执行全体委员会议决议;

(三)任命内部机构负责人;

(四)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主任办公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能召开;主任办公会决议须经出席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 工作经费来源:县级融媒体专业委员会专项经费;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经费;会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须提交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江苏省记协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