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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2020-09-17 15:56:00  

抓住契机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

——解读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周跃敏

中国新闻奖是中国新闻界的最高奖项,切实发挥其对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引领、示范作用,是开展评比工作的重要目的。随着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新闻界不少同志对进一步完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从去年起,中国记协就新闻界集中关注的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活动,经过几上几下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2020版《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报经中央批准后予以宣布实施。

本着不断提升评选工作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的原则,中国记协从十四个方面对《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作出修改和调整,包括:调整文件体例,让办法规则更清晰更规范;调整评选范围,进一步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调整评选项目,进一步贴近新闻工作实际;调整评选标准关于差错情况的界定;调整个别项目字数时长要求;微调设奖名额;调整对违规情况的处罚等,是历次修订中力度较大的一次,既确保了评选的延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了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特点。研究、熟悉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光知道改了什么还不够,还要弄明白为什么这样改?这样改的目的是什么?如何以这次修订为契机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

按内容逻辑设置奖项,先试点再推开

这次《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修订,有一个最大的亮点引起业内广泛关注,这就是尝试变过去按新闻机构、媒介形态、传播渠道分别设置评选项目为今后按内容逻辑来设置奖项,通俗地说就是同类归并。比如,以往文字评论、广播评论、电视评论、网络评论是分开评的,有时候甚至出现同一题材的作品出现在不同的参评项目中,或者感觉参评文字评论获奖把握不大,转而参评网络评论并最终获奖。消息等评选也存在类似问题。在征求意见时,大家呼声较为强烈的一条就是,继续按新闻机构、媒介形态、传播渠道设置评选项目,既不合理也不合适,更不利于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新修订的《评选办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以文字消息、文字评论项目为试点,向网络媒体、移动媒体放开参评。换句话说,就是网络评论将不再单独列项,而是同报纸、通讯社一起参加文字评论的评选。网络和媒体融合奖过去没有给消息单独列过项,从本届评选开始,网络媒体和移动媒体的消息报道,也可参加文字消息的评选。最初的修订意见,整合力度还要大,即广播消息、电视消息、广播评论、电视评论也一起并入文字消息和文字评论。但考虑到这次改革终究还带有探索性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不但牵扯面小,操作性强,也更容易为大家所认同所接受,这才有了“试点”一说,并且明确“今后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放宽”。

部分奖项的归并,对媒体和媒体人究竟意味着什么?过去,消息、评论按媒介形态设置奖项有一定的合理性,至少在鼓励、扶持网络媒体、移动媒体发展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长此以往,既不符合媒体融合发展的大势,也不利于不同媒介形态消息、评论的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实事求是地说,报纸评论以深以重见长,网络媒体、移动媒体评论则以活以近抓人;报纸消息以准以实占优,网络媒体、移动媒体消息则以快以新取胜。过去按媒介形态设置奖项,就算是同一题材,评选时也是井水不犯河水,不同媒介形态的作品很难形成比较,带来竞争。这次改革打破壁垒,不同媒介形态的消息、评论同台竞技,孰高孰低、孰优孰劣,立马见分晓。这对不同媒介形态的消息、评论来说,将是一次转型的考验、提升的挑战。参评作品在取人之长舍已之短的同时,融媒体特色应该做得更加鲜明,指望壁垒保护、矮子里面拔将军将成为过去时。

这次评选办法修订,还有一项合并也颇受关注,这就是:把媒体融合奖项中的报道界面合并到了网络作品的页面设计中,统一叫“页(界)面设计”。从共性角度说,无论是报道界面,还是页面设计,都是一种视觉传达设计,有着相同的审美追求。而从个性角度说,报道界面是小屏(APP),页面设计是大屏(PC),追求相同不等于手段一律,就如同报纸版面有大开面和小开面之分一样。总体而言,面积越大,纵横驰骋的空间也越大。所以,大报的版面设计比小报更有优势,而PC端的页面设计也比AAP的界面设计来得更伸展更自由。大小屏设计合并评选后,竞争将更加激烈,相比较而言,界面设计的难度会更大一些。只有把改革的压力变为寻求突破的动力,大小屏设计才能进一步提升水平,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在融合上全面发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调整后,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由过去的35个减为29个。其中,报纸、通讯社可参评项目由11个调整为10个;广播、电视媒体可参评项目由10个调整为9个;网络媒体可参评项目还是9个;移动媒体可参评项目由8个调整为12个。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因为结构调整虽有所减少,但设奖总数依然维持上届不变——不超过350个。其中,一等奖设奖名额增加了5个,由不超过63个调整为不超过68个;二等奖名额不变,还是112个左右;三等奖名额则调减了5个,由181个左右变为176个左右。

从以上数据不难发现:同上届评选相比,新媒体(移动端)可参评项目有所增加,而且增加的幅度不小;网络媒体不增不减;传统媒体(报纸、广电)可参评项目则稍有减少。这一增一平一减,不仅仅是评选规则的变动和评选项目的调整,更将起到引导引领的作用,对今后的新闻实践将带来深远的影响。

先说“增”。这次修订,新媒体(移动端)可参评项目较上届明显增加。可参评项目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原有项目继续保留并单列,主要是媒体融合类的短视频、移动直播、创意互动、融合创新;二是与其他项目合并,媒体融合类的品牌栏目和界面设计分别并入综合类的新闻名专栏和网络类的页面设计;三是完全新增的项目,如媒体融合类增加短视频专题报道,新闻漫画、新闻摄影评选向移动媒体开放,文字消息、文字评论评选向移动媒体开放。移动媒体一下新增这么多可参评项目,其风向标意义不言而喻。

再说“平”。网络媒体在这次调整中,可参评项目还是维持原先的水平,7个,只是结构发生了变化。增加的是消息,文字消息评选向网络媒体开放,意味着网络媒体也可以报送消息参评中国新闻奖了,这在以前是没有的。合并项目有3个,网络访谈和网络评论分别并入网络专题和文字评论,网络网页设计和移动端报道界面合并。继续参加原有项目评选的有:专栏、摄影、漫画、论文、国际传播。取消的项目没有。总的看,网络媒体可参评项目不增不减。

还有“减”。这次修订,报纸、广电可参评项目各减少一个,但这仅仅是统计学意义上的减少。减少的原因是,考虑到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也是深度报道,听取多方意见后,这次把文字通讯与深度报道同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合并为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的通讯与深度报道项目,把广播、电视的新闻专题分别同本类别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合并为新闻专题。报纸、广电其他参评项目均维持不变。所以,对报纸、广电而言,实际参评种类一个都没少,只是装苹果的篮子有了变化。

无论是增,还是平,还是减,这样做的目的非常清楚,这就是在设奖数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奖项设置的调整,使中国新闻奖评选更加符合传媒发展的实际,充分展示新闻界加快推进媒体融合纵深发展、守正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新闻舆论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成效新气象。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这次的修订工作,我们就不但可以很快适应评选规则的变动,更可以积极主动地利用新规则去引领、加快媒体融合向纵深推进。事实上,现在的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都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报纸、广电了,有资格参评中国新闻奖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都是由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的资质。要在中国新闻奖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除了要继续重视传统参评项目的创新创优,还必须在融合发展特别是移动端上全面发力、寻求突破。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有所作为。

让新闻更像新闻,让深度更像深度

关于参评作品篇幅、时长的规定,是各个媒体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在几次征求意见时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和呼声。作为回应,新修订的《评选办法》对部分参评作品的篇幅、时长作出了调整:一是把深度报道的篇幅由4000字调整为5000字;二是把新闻论文篇幅由6000字调整为8000字;三是把短视频新闻时长由8分钟调整为不超过3分钟;四是明确音视频作品中,广告不计入作品时长。

这些调整,归结为一句话,就是“该短则短,该长则长”,让新闻更像新闻,深度更像深度,论文更像论文,这是尊重新闻规律、顺应融合发展、满足用户需求的必然选择。

深度报道本身就是20世纪40年代报纸为应对电子传媒挑战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新体裁,它以深入、深刻、深度见长。传媒进入融合发展时代后,新媒体尤其是移动端在传播的快、新、短上尽显优势,传统媒体迎来了又一次转身的巨大考验,做自己该做能做擅做的事,让深度报道更有深度更具影响力,成为大家的共识。中国新闻奖设立特别奖,就是为特别优秀的超长作品提供获奖通道,后来又规定,文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融合、国际传播等项目评选中,每类可以有不超过2件超长作品获奖。这次深度报道由4000字调整为5000字,是在已有基础上又向前迈出的一大步,这对媒体人而言既是机会更是挑战。长,是为了好,为了深,为了重。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不下一番苦功是断无可能的。

新闻论文篇幅的调整,则经历了一个“要—不要—要”的过程。对新闻论文的字数要求,过去一直是不超过6000字,这是多年来几次征求《新闻战线》《中国记者》《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等杂志编辑部意见后形成的。鉴于该项目主要是面对新闻采编一线,且多年来论文超长名额几乎未占用过,因此一开始并不打算做调整。2019年,《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作了一次修订,其中有一个较大的突破,就是明确“高校新闻院系教师、新闻研究人员可参加新闻论文评选”。他们的论文更偏向学术性、学理性和专业性,而这类论文在6000字以内往往难以展开难以说清。所以,中国记协最终还是决定把新闻论文的字数限制放宽到8000字。无论是对业界还是学界来说,这项改动都是一个利好。

短视频新闻是近年来迅速崛起的一个品新种,受到越来越多用户和受众的追捧和好评。在几次征求意见时,业内有不少同志提出,短视频作品的重要特征即在于快和短,而既有对短视频新闻的8分钟时长规定,显然不符合新媒体的传播特性,也不适应网络用户的应用习惯。这次修订,将短视频新闻时长压缩至3分钟,而且将“短视频新闻”更名为“短视频现场新闻”,增加“现场”二字,就是为了突出短视频新闻的新闻性,是现场抓拍的,这对媒体特别是对广电媒体及新媒体将带来巨大挑战。报道越短越难写越难做,是许多媒体人的共同体会。长年来,消息写作一直难见起色、精品寥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视频新闻同样如此。把短视频做短,关键在于抓住新闻的核,直奔主题,直击要害,多一些事实,少一些铺陈,多一些对话,少一些议论,多一些细节,少一些渲染。近几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总有一些制作算不上精良、画面也算不上精美的视频新闻获奖,它们的制胜法宝就是抓住了新闻这个核,或突发,或独特,或新鲜,是现场抓拍的,是实实在在的新闻,让人过目难忘。

四大类作品同台竞逐,名专栏争夺更趋激烈

自中国新闻名专栏奖列入中国新闻奖序列后,获奖作品均视为一等奖,且颁奖证书为“中国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奖”。因此,各级各类媒体对新闻名专栏评选高度重视。需要提醒的是,这次修订《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涉及新闻名专栏评选有三处调整。

一,把新媒体品牌栏目并入新闻名专栏。按既有的操作办法,每年中国新闻奖要评出10个新闻名专栏奖,其中,报纸、通讯社4个,广播、电视4个,网络媒体2个,三类评选,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各占一半。无论对哪级哪类媒体而言,争夺有限的专栏获奖指标都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尽管这样,在征求意见时仍有不少同志提出,随着媒体融合步伐的加快,新媒体品牌栏目作为媒体融合奖下的一个单列子项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建议同新闻名专栏奖合并。这次修订采纳了这一意见,这意味着新闻名专栏奖的覆盖面将更广更宽,在原有文字、广电、网络的基础上又新增了移动端,四大类媒体的专栏作品同台竞逐,无疑将使新闻名专栏奖的争夺更加激烈。

二,专栏刊发期数和周期有了统一规定。征求意见时,有同志建议,参考新媒体品牌栏目的标准,新闻名专栏是否也可适当放宽刊发周期的限定,以鼓励更多专栏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考虑到新闻名专栏应当是参评单位重点开办、新闻界公认、群众熟悉,具有一定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的专栏,如放宽周期要求,对参评专栏认知度和影响力的检验不足,2020版《评选办法》对“各媒体”(当然也包括移动端)参评专栏的刊播期数和周期统一规定为,“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这意味着新媒体品牌栏目并入新闻名专栏后,总期数由原来“全年不少于52期”改成“全年不少于48期”,条件有所放宽,而刊播(更新)频次则由无硬性规定改为“每周不少于一次”,要求趋于严格。而对新闻名专栏的刊发期数和周期要求未作改动。

三,专栏、栏目获奖后不再参评中国新闻奖。以前,对专栏、栏目获奖后是否可以再次参评中国新闻奖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确有少数专栏不止一次获得过中国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奖。为了扩大中国新闻奖的覆盖面和广泛性,让有限的名额发挥更好的激励作用,有不少媒体同行提出,对获得过新闻名专栏及新媒体品牌栏目的作品,应明确规定不得再报送和参评中国新闻奖。这次修订《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采纳吸收了这一建议,但不搞一刀切,增加了一个限制条件,明确“曾获新闻名专栏以及新媒体品牌栏目奖项的栏目,如无重大创新变化,不再参评”。换言之,获奖专栏要再次参评中国新闻奖,就必须要有“重大创新变化”,显然,难度大大增加,可能性明显减少。

更重视新闻真实性,更强调评委专业性

新的《评选办法》对作者、编辑的要求,有三个变化值得关注:一是在“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申报”部分,增加了一句话“作者(主创人员)、编辑必须据实申报”。这在老版本中是没有的。二是将原办法中关于“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的规定,改为“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独立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接着又加了一句话“参与采编的作品,取消其个人参评和获奖资格”。这种精准制约的举措,既惩戒了有违职业道德的个人,又避免伤及无辜,较前更趋完善。三是新办法对主创人员及排序作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定。所谓“主创人员”,“必须是对作品的策划、采访、编辑等有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超过人数限定,按“集体”申报的,也需提交对作品做出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至于主创人员(编辑)的排序,明确“申报时必须按贡献度从大到小排序”。这三个“必须”,是对业界反对人情署名、长幼排序等不良现象的积极回应。

中国新闻奖评选对参评作品的真实性要求一直非常严格。这次新修订的《评选办法》规定,有违新闻真实性原则,存在导向差错、事实性差错作品不得参评,并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在“参评办法”关于推荐单位、报送单位的有关表述中,强调推荐、报送单位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承担审核把关责任。对评选过程中的十二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处罚,其中涉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处罚条款至少有七条,包括:内容失实、涉嫌抄袭、重新制作、刊播信息造假、填报信息有误、推荐程序违规等。问题一经查实,不但撤销作品参评和获奖资格,还要通报批评,分别处以1—3年内不得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报送单位连续3年被批评的,核减其报送名额。提醒、告诫、警示的意味非常明显。

新修订的《评选办法》,对评委会的构成也作出了调整,包括评委会总人数从110人左右调减至100人左右,增加10家中央新闻单位为评委单位,调整省(区、市)记协主席委托人选条件,增加在职一线评委等。一大看点是,新修订的《评选办法》更加强调评委的专业性。在这之前,业内有不少同志提出,中国新闻奖评选是一项政治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评委理所当然应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显著的专业特长。这次修订采纳了这一意见,在新增条款中明确要求:省(区、市)记协主席委托的评委人选,必须是新闻单位在职且分管采编业务的负责人;来自采编一线的评委,必须为在职的“两奖”(中国新闻奖和长江韬奋奖)获奖者或中青年业务骨干;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负责人只担任相关项目评委;专家学者评委人数由上届的12人增加到15人,其中研究广电和文字、网络新闻及国际传播的各半。这些规定都是首次出现在《评选办法》中。

县级融媒体迎来利好,冲出初评圈机率提高

和2019版相比较,新版《评选办法》还有几个需要说明的变动:

一是参评范围在原来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的基础上,新增了“经宣传主管部门批准并主办的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这一变动,对县级融媒体中心来说,是一件大事喜事,意义非同一般。目前,省级、设区市一级的融媒体中心建设,大多还局限在新闻单位内部进行,像天津海河传媒中心这样将日报、晚报、广电三大集团全部整合在一起的大力度改革,总体还处在试水阶段。无论是以过去的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名义参评,还是今年以媒体中心(传媒中心)名义参评,对这两级媒体来说机会都差不多。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在全国推开,过去他们虽然也可以报社、广电名义参评中国新闻奖,但实力、水平终究受到很大限制。融媒体中心成立后,不仅有效整合了资源,还与央媒、省媒合作,依托他们的技术平台,在高起点上实现综合实力的大提升。中国新闻奖向他们敞开大门,既是一种引导,也是一种推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是增加各专项初评单位报送名额,扩大定评评委会选择范围。目前,须经相关协会(联合会、研究会)初评报送的作品类别包括:网络类的消息、评论、专题、页面,广电类的访谈、直播、编排,摄影、漫画、版面、副刊、专栏及媒体融合奖。去年起,自荐作品也要先经过初评。从以往操作的情况看,由于初评报送名额的限制,初评淘汰比例相对较高,真正能跻身定评的作品少之又少,参加定评作品与最终获奖作品的比例,最高的为2:1,有些项目甚至8选7、5选4。分母太小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对大部分参评作品而言,想进入定评堪比登天。相反,只要进入定评,获奖机率就很高奇高;二是定评评委会可选择的空间、余地不大,影响到评选质量。上届评选,少数项目就出现过一等奖空缺、奖项指标用不完的情况。这次各个类别的初评报送名额都增加了,增幅最大的在一倍以上,最低的也有25%,目的就是为改变这一不合理的状况。

三是在参评申报要求上作了相应的改进。在以往中国新闻奖评选中,同题材作品撞车现象屡见不鲜,有一年甚至出现一个报送单位3件同题材作品在不同项目评选中都获奖的情况,最后经评委会主任会议协调,保2件去1件。事实上,每次中国新闻奖评选,主办方都要整理出一份《同类题材参评作品目录》,供评委在审阅评选时参考。这次修订《评选办法》从源头上进一步控制题材撞车现象,明确规定:对同一题材作品,各报送单位包括专项初评单位务必择优报送,最多不超过3件。这就要求报送单位在比选评价参评作品时,必须加强统筹,严格把关,秉公办事,确保把真正有竞争力的作品报送出去。对媒体和记者而言,越是容易撞车的题材,特别是可预期、可预知、可预作准备的重大题材,就越要在策划、采访、写作(制作)上下功夫,确保拿出的作品与众不同,胜人一筹。

(作者为第29届中国新闻奖评委、江苏省记协主席)